(齊)田氏家量考
山西陽泉市 田金太
春秋時期,封建生產關系的產生和確立,最主要的表現是新興地主階級的成長與壯大。新興地主階級大部分是從奴隸主、貴族轉化而來的,少部分是在貧富分化過程中出現的。齊國的陳氏即屬于前一種。
陳氏又稱田氏,原為陳國公族后裔。公元前672年,陳公子完因避內亂之禍逃到齊國,被齊桓公任用為工正,此是陳氏在齊國立足之始。陳氏的前幾代似乎地位也不高。齊桓公時(前685-643),陳氏的活動幾乎不見記載。齊靈公時(前581-前554),齊國伐萊、滅萊,將疆域一直擴大到東部半島沿海地區(qū)!蹲髠·襄公六年》(前567年)記“……四月,陳無宇獻萊宗器于襄官,晏弱圍棠,十一月丙辰而滅之,遷萊于郳。高厚崔杼定其田”。……四月,齊國的大夫陳無宇把萊國宗廟的器皿獻到齊襄公的廟中。晏弱將棠包圍了,十一月丙辰這天把他滅了,把萊國君遷到郳國去。齊大夫高厚同崔杼劃定他的田地疆界。這年大概陳氏參加了伐萊、滅萊的戰(zhàn)爭。齊莊公(前553-前548)時,陳文子與晏嬰并為賢大夫。公元前548年,崔杼弒莊公!墩撜Z·公治長》記“陳文子有馬十乘,棄而違之”,離開齊國。陳文子離開齊國只是暫時的,后不久又回到了齊國?鬃訉﹃愇淖拥脑u價是“清矣”,即很清白的意思?赡苓@時的陳文子和魯國季文子差不多,都是忠于公室的。文景公(前547-前490年)時,齊國發(fā)生一系列的卿大夫爭權奪利、相互殘殺的事件。齊景公初立時,崔杼為右相,慶封為左相。不久,慶封滅崔氏,攬齊政“當國”。齊景公三年(前545),“二惠”(齊惠公之后)欒氏、高氏聯合陳氏、鮑氏攻滅慶氏。慶封出逃,欒氏、高氏當國執(zhí)政。這是陳氏首次參與齊國卿大夫爭權奪利斗爭。欒氏、高氏和崔、慶一樣專橫,逐漸與陳氏、鮑氏發(fā)生矛盾。齊景公十六年(前532),“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左傳齊惠、欒、高氏皆嗜酒,信內多怨,強于鮑氏而惡之。夏,有告陳桓子曰:“子旗、子良將攻陳鮑”。亦告鮑氏;缸邮诩锥珲U氏,遭子良醉而騁,遂見文子,則亦援甲矣。使視二子,則皆將飲酒。桓子曰:“彼雖不信,聞我授甲,則必逐我。及其飲酒也,先伐諸。”陳鮑方睦,遂伐欒、高氏。子良曰:“先得公,陳鮑焉往?”遂伐虎門。晏平仲端委立于虎門之外。四族召之,無所往。其徒曰:“助陳鮑乎?”曰:“何善焉?”助欒高乎?曰:“庸愈乎?”“然則歸乎?”曰:“君伐焉歸?”公召之而后入。公卜使王黑以靈姑銔率,吉,請斷三尺焉而用之。五庚辰,戰(zhàn)于稷、欒高敗,又敗諸莊。國人追之,又敗諸鹿門,欒施高強來奔。陳鮑分其室。晏子謂桓子必致諸公,讓德之主也,讓之謂懿德。凡有血氣必有爭心,故利不可強,思義為愈。義利之本也。蘊利生孽,姑使無蘊乎?可以滋長。桓子盡致諸公,而請老于莒。桓子召子山,私具幄幕器用從者之衣履,而反棘焉。子商亦如之,而反其邑。子圍亦如之,而與之夫于。反子城、子公,公孫捷而皆益其祿。凡公子公孫之無祿者,私分之邑,國之貧約孤寡者私與之粟。曰:詩云:“陳錫載周,能施也,桓公是以霸。”公與恒子莒之旁邑,辭。穆孟姬為之請高唐,陳氏如大。經過三戰(zhàn),打敗欒氏、高氏,欒施、高強出逃。陳,鮑分其室。但這時陳氏并沒有當國執(zhí)政的實力。
齊國自桓公死后,五公子相繼樹黨爭力長達30余年,其后又有一連串的由于卿大夫爭權奪利而造成的內亂。對外方面,雖然伐萊、滅萊得手,向東發(fā)展取得成功,但向西爭霸中原卻幾無成績可言,曾先后敗于宋、晉,長時間服從于晉,失去的霸權經春秋之世沒有恢復起來。到齊景公時,姜齊政權已進入了季世,開始沒落。當時公室腐敗,只知一味橫征暴斂。民參其力,二入于公,而衣食其一。公聚朽蠹,而三老凍餒。嚴重激化了國內階級矛盾。為了鎮(zhèn)壓反抗,鞏固和加強統(tǒng)治,又濫用酷刑,以至于“國之諸市,屨賤踴貴”(屨,鞋;踴,假足)。正是在這種情況下,田氏開始爭取民心,瓦解公室,為以后取姜氏而代之打下基礎。
田氏爭取民心的手段是與公室“厚斂”針鋒相對的“厚施”!……公棄其民而歸于陳,齊舊四量,豆、區(qū)、釜、鐘、四升為豆,各自其四,以登于釜。釜十則鐘。陳氏三量皆登一焉,鐘乃大矣。以家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山木如市,弗加于海。〕當時齊國的“公量”是升、豆、區(qū)、釜、鐘,從升到釜是四進位制,從釜到鐘是十進位制。而陳氏使用的“家量”,從升到釜卻采用五進位制,從釜到鐘仍為十進位制。這樣,陳氏的“家量”就比齊國通行的“公量”大得多。陳氏以量貸,而以公量收之,就是大斗出,小斗進,這就給下層貧民很多實惠。比如,借一釜的糧食有125升,還時卻只需64升,借糧者實得61升的好處。無怪乎下層貧民!……其愛之如父母,而歸之如流水,欲無獲民,將焉辟之?……〕〔陳氏之施,民歌舞之矣!
田氏的厚施于民,雖然不直接帶有變革生產關系的意義,但比起當時各國新興地主階級的“惠民”措施來,卻更上一層樓。說到底,就是田氏積極推行并發(fā)展春秋以來齊國已經產生的新的封建剝削方式。田氏既然能夠做到這一點,則田氏在其統(tǒng)治范圍內改用新的封建剝削制度,是完全有可能的。據此,可以認為,這時的田氏已轉變?yōu)樾屡d地主階級。
公元前489年,即齊景公死后第二年,田乞聯合鮑氏和諸大夫合攻舊貴族國氏、高氏,由于平民的參加,終于打敗了國氏、高氏及其同黨晏氏,迫使國夏奔莒,高張、晏圉、弦施奔魯。陳氏遂開始在政治上得勢。公元前484年,齊簡公立,田桓與闞止并為左右相。闞止是齊簡公寵臣,田桓奈何不了他,便再次采用當初田乞爭取民心的做法,繼續(xù)利用大斗出,小斗進的辦法爭取民心,于是齊國百姓歌頌田氏說:“老婆婆采芑菜呀,采來芑菜送給田成子呀”。同時加強田氏宗親內部的和睦團結。公元前481年,闞止欲逐田氏,田桓先發(fā)制人,率眾攻闞止,經過激烈的戰(zhàn)斗,打敗闞止,把闞止抓住殺死。齊簡公是闞止的支持者,出逃到徐州(今滕州市南),也被田桓抓住殺死。田桓立簡公弟驁為君,是為平公,自己為相,掌握了齊國的實權。至此,標志著齊國封建制度的確立。
在當時,田氏使用家量厚施于民的影響下,晏嬰認為君主守禮十分重要!沧髠髑516年……齊侯與晏子坐于路寢,公嘆曰:“美哉室,其誰有此乎?”晏子曰:“敢問何謂也?”公曰:“吾以為在德。”對曰:“如君之言,其陳氏乎!陳氏雖無大德,而有施于民,豆、區(qū)、釜、鐘之數,其取之公也薄,其施之民也厚。公厚斂焉,陳氏厚施焉,民歸之矣。詩曰:‘雖無德與女,式歌且舞。’陳氏之施,民歌舞之矣,后世若少惰,陳氏而不亡,則國其國也已。”〕常常規(guī)勸景公要帶頭守禮。他還重視用禮制來抑制私門的發(fā)展,遏制卿大夫的私欲,維護公室利益。同時晏子為維持姜齊統(tǒng)治,又提出了張揚禮制的主張!睬516年……吾今而后知禮之可以為國也。對曰:“禮之可以為國也久矣,與天地并。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禮也。君令而不違,臣共而不貳,父慈而教,子孝而箴,兄愛而友,弟敬而順,夫和而義,妻柔而正,姑慈而從,婦聽而婉,禮之善物也。”公曰:“善哉!寡人今而后聞此,禮之上也。”對曰:“先王所稟于天地,以為其民也,是以先王上之。”〕并指出禮就是“君令、臣共、父慈、子孝、兄愛、弟敬、夫和、妻柔、姑慈、婦聽”認為“禮可以為國世久矣。”強調禮是一種維系社會秩序的行為規(guī)范,是造福黎民百姓,維護國家長治久安的鋼紀。要抑制(齊)田氏的發(fā)展,“唯禮可以已久”,只有通過提倡禮制,才能延續(xù)姜齊的國祚。這在當時齊國崇禮之風蔚然而成。今天,我們看待這些事情的尺度只有兩條,這就是“對人民的態(tài)度如何”與“對歷史的發(fā)展是否有利”,只要田氏實行的政策能使齊國興旺發(fā)達,又能給齊國的百姓帶來好處,受齊國的百姓歡迎,他們就是齊國的好君主,至于姓姜姓田那是無所謂的。
陳氏家量與齊國公量比較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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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具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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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氏家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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齊國公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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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量比公量多出之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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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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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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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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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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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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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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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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區(q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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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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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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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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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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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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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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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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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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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5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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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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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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