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guān)于湖南沅陵縣田氏“九節(jié)牛角”的因由,清代的田氏族譜中,主要有三種版本:一是道光十二年田國盈公主編的《田氏族譜》(以下簡稱道光譜),二是同治四年沅陵縣田澤英公主編的紫荊堂《田氏族譜》(以下簡稱同治譜),三是光緒二十一年田茂桑主編的辰溪、溆浦《田氏族譜》以下簡稱光緒譜)。
道光譜的說法是:通六公生“田雲(yún)星、田雲(yún)從、田雲(yún)月、田雲(yún)明、田雲(yún)亮、田雲(yún)龍、田雲(yún)虎、田雲(yún)風、田雲(yún)滿,兄弟九人善為說辭,修造十座排樓,威風甚大。上取皇木亦應田氏:取京兼赴科。連中舉人三名,倚勢踢打縣令,私賣皇木,府道申通上司,建文二年十二月卅日發(fā)兵捉拿。兄弟預知,于廿八日祭祖過年,夜乃四方外藏。分別之時將牛角分為九節(jié),各執(zhí)一節(jié)存炤后來子孫相會,比節(jié)方知大小房數(shù)。其雲(yún)從后住仰溪鋪,田云星……遷清水鋪,”
(見華夏田氏網(wǎng)《九節(jié)牛角時年初考》)。
同治譜只用敍詩含蓄地寫道“驀地風波起淪漪,阿誰履險如平夷?驚飛沙鳥各分離,
此間雖樂多梟鴟。九節(jié)牛角手攜持,一房一節(jié)漫珠遺。約言他日晤途岐,牛角修短豈差池。”(見華夏田氏網(wǎng)【九節(jié)牛角第二房《田氏族譜》主序及注釋】)。
光緒譜的寫法是“兄弟為運皇木,被洪水漂流,遂至有失。縣令府道申請上司,于建文二年十二月三十日發(fā)兵捉拿,兄弟預知于二十八日祭祖妣,各自逃。分別之時,以牛角為記,分為九節(jié),各執(zhí)一節(jié)厥后相逢,比節(jié)可知大小房數(shù)。”(見《武陵地域田氏總譜》第232頁)
“九節(jié)牛角”實因永樂年采大木而起。
懷化地方志\市情網(wǎng)\方志數(shù)字方志館\沅陵縣志\大事記記有“永樂四年尚書侍郎師逵,來辰州征楠木,運送北京修建皇宮”
圖一師逵、周干.gif

《明史 ·卷一百五十 ·列傳第三十八》:“逵往湖、湘,以十萬眾入山辟道路,召商賈、軍役得貿(mào)易,事以辦。然頗嚴刻,民不堪,多從李法良為亂。左中允周幹劾之。時仁宗監(jiān)國,以帝所特遣,置不問。(見圖一)文中,逵為師逵。由圖中文字可知,師逵當時是以兵部侍郎的身份去湖湘采木。兵部侍郎相當于國防部副部長。(明代六部各設一尚書、一至二侍郎)
通俗點講:欽差大臣、國防部副部長師逵把商界和軍隊的頭面人物召集來,采用貿(mào)易的方式,得以把采木的事情分派下去。但太嚴厲、太苛刻,民眾(包括商賈)承受不了。許多人跟從李法良作亂。為此事,周幹參劾師逵。因當時成祖在外,由太子(后來的仁宗)監(jiān)國,太子認為師逵是皇上特派的人,對參劾之事,置之不問,只派豐城侯李彬發(fā)兵肅剿李言良及其信徒。
至于李法良,《四庫全書\江西通志》載:“永樂七年九月,江西妖賊李法良行彌勒教,流入湘潭聚眾為亂。事聞,遣豐城侯李彬發(fā)兵勦之。”
這次師逵來沅陵采木的詳細情況,未見記載。但從其它文獻可見明代采木之一斑。為了解朝庭在沅陵采木的情形,本文對沅陵(辰州府治)及明代采木的有關(guān)資料摘錄如下,并提出我的看法。
一、沅陵縣的地理位置
《四庫》對沅陵縣的重要和險要作了概括:“內(nèi)控諸蠻咽喉,外為武陵(今常德)障蔽。重崗複嶺,截然險峻。溪山阻絕,非人跡所履,地連溪峒,控邊面甚廣,險要固塞之地。”
此主題相關(guān)圖片如下:圖二郡名沅陵40k.gif

(見圖二)
沅江從沅陵以上,有酉水、辰水、錦江、清水江、(氵舞)水、武水、巫水及溆水等,上述諸水系流經(jīng)的湘西、懷化地區(qū)、黔東、銅仁地區(qū)、
此主題相關(guān)圖片如下:圖三明代辰州府85k.gif

酉陽、秀山及鄂西,為土家族、苗族、侗族腹地。上述地區(qū)沿水路下洞庭湖,必經(jīng)沅陵。當年吳三桂反清,從云南經(jīng)貴州進軍湖南,在沅陵的辰龍關(guān)就被阻了兩年。故明一統(tǒng)志寫:“控諸蠻咽喉”、“控邊面甚廣”。如圖三(譚其驤《中國歷史地圖集》明代湖廣幅截圖)
二、明代辰州府及沅陵縣人口
《湖廣通志》載:明萬歷六年辰州府戶二萬三百三十二,口一十五萬六千七百二十四,丁三萬五千七百七十六【筆者注:時辰州府轄一州六縣:沅陵縣、辰溪縣、瀘溪縣、溆浦縣及沅州(今芷江)領黔陽縣、麻陽縣】
《沅陵縣志》載:明萬歷四十三年(1615),沅陵有7369戶,57659人。
永樂年沅陵有多少人口,我未查到,但從上面的兩組數(shù)據(jù)分析,在永樂初期,辰州府的人丁只會比萬歷六年少,沅陵縣的人口不會超五萬,丁不會過九千。“以十萬眾入山”采木,對當?shù)厝说纳a(chǎn)生活產(chǎn)生何等影響,可想而知。
三、采大木艱難,采木者勞苦萬狀
明史\食貨六“采造之事,累朝侈儉不同。大約靡以英宗、繼以憲、武至世宗、神宗而極,其事目繁瑣,徵索紛紜。最鉅且難者曰采木。”由此可知,在明代,朝庭采木,永樂年屬節(jié)儉的。新建宮殿,用木數(shù)量不會少,“儉”就儉在朝庭開支少;朝庭開支少,地方和民眾的負擔必然重。
明史卷二百七郭弘化(嘉靖二年進士,御史)上奏:“臣聞四川、湖廣、貴州、江西、浙江、山西及真定,諸府之采木者,勞苦萬狀”。
后人用“入山一千,出山五百”來形容采木的艱難和危險。(見百度百科 師逵 條)
湖南雖為采木大省,然而關(guān)于明代采木的詳細情況,湖南的史志記載不多。在《四川通志》里卻留下了一些細節(jié),而且記載了辰州府人的采木技術(shù)。
《四川通志》卷十六上“題報采運楠木條議疏巡撫四川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張徳地題為敬陳采辦楠木之法,……如離小溪五十里至百里者,猶可采運,若百里之外者,山勢愈峻,道路愈險,雖有大木,無可如何矣。隨傳綏陽縣,查出舊時木廠附近居民呉之壐、梁維棟、任明選等三人,親問采木之法,據(jù)供,故明時,綏陽設有一廠,地名南宮北掃。當日設有督木道一員駐涪州,有督木同知一員專管錢糧。架長、斧手俱系湖廣辰州府人。奉上司文著落辰州府,召募來川,人夫系本官召募,架長看路找?guī),找(guī),即墊低就髙,用木搭架,將木置其上,以為拽運之說也。斧手伐樹、取材、穿鼻、找筏,人夫拽運到河,用石匠打當路石,篾匠做纜子,鐵匠打斧頭與一應使用器具,一廠用斧手一百名、石匠二十名、鐵匠二十名、篾匠五十名、找?guī)荛L二十名。楠木一株長七丈、圍圓一丈二三尺者,用拽運夫五百名,其余按丈尺減用。沿路安塘,十里一塘,看路徑長短安設,一塘送一塘,到大江。九月起工,二月止工。三月河水泛漲,難以找?guī)┕。先于七月?nèi)動人夫五十名,尋茹纜皮堆集放于廂上,取其滑以拽其木。每夫日支米一升,雇工銀六分;斧手、架長日支米一升,雇工銀一錢;伐樹用三牲祭,初一、十五用豬羊祭,其肉分給匠役人夫。督木同知將放出木頭赴督木道交割,八十株找一大筏,召募水手放筏,每筏用水手十名、夫四十名,差官押運到京等語。據(jù)此又據(jù)署遵義府事、成都府通判馬御世?同各州縣列欵條議到酌古凖今,因革損益。恭列數(shù)欵,為我皇上陳之”
四、朝庭分派的采木任務重、期限緊,但錢糧未措
《四川通志》卷十六上“附萬歷三十五年大木議……今次派采大木數(shù)倍往額,且鴻巨異常。如一號楠杉,連四板枋,此等巨木,世所罕有。即或間有一二,亦在夷方瘴癘之鄉(xiāng),深山窮谷之內(nèi)。尋求甚苦,伐運甚難。今者瘡痍未起,以煢煢孑遺之民,任此艱難重大之役,其何以堪。查得嘉靖三十六年間以三殿采木共木枋一萬五千七百一十二根塊,萬歷二十四年以兩宮采木,共五千六百根塊,以今日所派較之嘉靖年間幾於一倍,較之二十四年多至四倍矣。多積於官,固可以待用,而併取諸民,實力所不堪。職等竊謂額派之數(shù),宜減。部文派采定為三運,其頭運,部文限三十六年以內(nèi)到京,而門工巨材且限春運,計期已在眉睫間,而錢糧未措、商賈未集、合式之材不知其在山在水,非有神輸鬼運之術(shù),何以卒辦?”
五、即便到了康乾盛世,朝庭對采木開支的預算,仍過緊。
《四川通志》卷十六上:康熈二十四年“四川巡撫韓世琦疏稱:蜀省應解合式楠杉二木,共八千五百五十九根,估計需用銀十二萬八千三百九十余兩。通省文武各官共計捐輸銀二萬一千九百三十五兩零,尚不敷銀十萬六千四百六十三兩零,乞照數(shù)撥給。”
六、采木之役,不僅采運區(qū)民眾苦,相關(guān)郡縣有司也被“逮治褫黜非一”。
《明史志第五十八 食貨六》:“嘉靖二十六年復遣工部侍郎劉伯躍采木於川、湖、貴州,湖廣一省費至三百三十九萬馀兩。又遣官核諸處遣留大木。郡縣有司,以遲誤大工逮治褫黜非一,并河州縣尤苦之。萬歷中,三殿工興,采楠杉諸木於湖廣、四川、貴州,費銀九百三十馀萬兩,徵諸民間,較嘉靖年費更倍。”
由此看出,因采木數(shù)量、質(zhì)量、期限等原因,被逮捕治罪、被貶被罷免的官員絕非個別。而商賈和民眾更是苦不堪言,難免被治罪或外逃。
七、皇木并非皇家園林內(nèi)之木,而是被朝庭采購了用于修宮殿的大木。
據(jù)清代道光時期苗商李榮魁等抄錄的《皇木案稿》記載,早在宋代,就有人在西南伐木,明代和清代前期,朝廷曾多次砍伐采辦大木。但是,監(jiān)造皇宮選料要求非常高,如有裂口、過細或長度不夠,都可能因達不到標準,被督木官拒收。
關(guān)于“私賣皇木”,我認為,朝庭征購了的、用于修皇宮的大木,才是皇木;不夠標準、未被征購的就不是皇木。田氏作為商賈,將驗收合格的大木交給官方,將驗收不合格的、自已花錢收購來的大木賣出,這不算“私賣皇木“。
我見過的一次調(diào)運“皇木”,是在1976年冬。北京修毛主席紀念堂,我工作所在的縣捐獻了楠木古樹。楠木從鄉(xiāng)下運到縣人民廣場,起運那一天,很多人都去看熱鬧。幾輛大卡車各裝一截楠木,楠木上披有紅布?h委和縣革委舉行了一個簡短起運儀式。一位家里有人在縣府工作的朋友私下對我們說:“這就是史書上說的運皇木了!”。這是我第一次聽到“皇木”這個詞,數(shù)秒鐘才反應過來,所以印象很深。裝木的車開走后,廣場地下還放有幾截大楠木。從人們議論中,我得知這是不符合上面要求的,不要了。這就是說,符合要求運走的才是皇木,不合要求、上面不要的,就不是皇木了。
八、“九節(jié)牛角”因由辨
九節(jié)牛角發(fā)生地,在沅陵縣十牌樓(現(xiàn)叫石牌樓)。十牌樓在酉水河邊,離沅陵城約二十里。酉水流域有湖北宣恩縣,來鳳縣、湖南龍山縣、重慶秀山縣、貴州松桃縣、湖南保靖縣、花垣縣、永順縣、古丈縣,從沅陵城之北匯入沅江。沅陵人歷來也把酉水叫北河。酉水流域出產(chǎn)楠木,據(jù)《湖廣通志》卷一記載:“(宋徽宗崇寧五年)六月,辰州沅陵縣江漲,流出楠木二十七條,可為明堂梁柱.蔡京等拜表賀”。“福兮禍所依”,朝庭知道了沅陵出楠木,對沅陵百姓來說,未必就是好事。
同治四年我紫荊堂《田氏族譜》在序詩中,對十牌樓田氏在九節(jié)牛角事件發(fā)生之前,是這樣描述的:
“……十排樓閣瓦琉璃,人家酷似蜂房垂。漸達云路為鴻儀,名炳炎天眾所推。無數(shù)鹽槎滄海涯,鮫人蛋客相追隨。……” (見華夏田氏網(wǎng)《九節(jié)牛角第二房【田氏族譜】主序及注釋》)
以十萬眾入山,從沅陵進入各水系採大木,長達數(shù)年(因1417年皇木才運到北京)。
對一個“漸達云路”、“名炳炎天”、擁有“無數(shù)鹽槎”的田氏巨商望族,不可能目無朝庭法令去“私賣皇木”,對能參加科舉考試的九兄弟,且“連中舉人三名”者,自然知書識理,審時度勢,更不會以下犯上去“踢打縣令”。道光譜的“兄弟九人倚勢踢打縣令私賣皇木”,儼然是站在官府的立場,對田氏下的錯誤判詞。
引起商賈田氏與官方矛盾的原因,是官方苛政采木。采木若不嚴重苛刻,就不會有朝庭六品官周幹對四品官師逵的參劾。左中允周幹是成祖為東宮置的朝官,他既要對皇上負責,也要對太子負責,因當時是太子監(jiān)國。連周幹都參劾師逵了,可見采木中師逵的嚴刻和反響之大。若沒有采木的“頗嚴刻”引起的“民不堪”,就不會導至九兄弟外逃,也就沒有九節(jié)牛角事件。師逵雖是廉官,但他忠君有余、愛民不足,在采木中對民眾過于嚴刻,給百姓帶來了災難。追其根由,還是朝庭壓榨百姓。我們現(xiàn)在見到的宏偉輝煌的故宮,不知當年有多少萬民眾在采木中失去了生命。
我覺得同治四年譜的寫法較為妥當。他沒有直述,而是用比喻:“驀地風波起淪漪,阿誰履險如平夷?驚飛沙鳥各分離,此間雖樂多梟鴟。”因明清兩朝都采大木,若寫得太直白,可能會招禍。
至于光緒譜的寫法,顯然受道光譜的影響,但該譜也摒棄了“私賣皇木踢打縣令”寫法,而是改寫為“為運皇木,被洪水漂流,遂至有失”。在運送過程中,皇木被洪水沖散,這很有可能。因為沅江昔有“三垴九洞十八灘,處處都是鬼門關(guān)”之說。各支流,特別是酉水,流于崇山峻嶺之中,上至卯洞,下至溪子口,礁石林立,灘多水急,船翻排散、人死貨沒的事常有發(fā)生,更何況山洪暴發(fā),人能逃生就已萬幸。但這不能反映當時采木形勢的主流——嚴厲苛刻。設想若在一個較為合理的社會,為國家運木,山洪襲來,國家首要是救人,因山洪而失木,運木者用不著逃躲官府追捕。
結(jié)論辨以考為據(jù),考經(jīng)辨知真。綜上所述,我認為,九節(jié)牛角事件發(fā)生的原因是:永樂北京修宮殿,差官採木抵湘沅。以軍壓商得“貿(mào)易”,嚴刻民商苦不堪。十牌樓,居難安,九節(jié)牛角各執(zhí)一,兄弟九人出逃散!
田大駒
2012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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